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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邊界[1]真相 讀後          應華碩一 黃幼娟

 

本文還原了中印邊界衝突的現場實況,作者除了不能大加批判1962年毛澤東指揮那一場勝利卻撤退的戰爭是愚蠢而遺禍子孫之外,其他全篇都是痛心疾首的陳述。中國近代史上,確實有很多這樣因為統治者錯誤的抉擇,令人扼腕的犧牲和讓步,這應該是中國人的共業。但既已成為歷史,無可挽回,就該向前看。

本文詳敘繁雜的歷史因素加上現代國際關係的「主權」理念,認為大勢已去。但從最近中印的“帳篷對峙”事件[2]看來,中國也還沒放棄。因為要釐清2000公里的邊界線並非易事,雙方歷經15輪談判也沒有找到解決方案。幾十年來,雖然中印政府一直在尋找公平、合理解決邊界爭端的方式方法,但至今仍未能取得突破性進展。

在今天這經濟掛帥的世紀,為了幾十年釐不清的疆界問題開啟戰端,確實不明智。一方面印度亟需藉助中國發展經濟,中國也因釣魚台,南海等其他疆域問題,有其戰略考量。所以,看來雙方都不急著解決。

如果疆界之爭確實沒有明顯的答案,麥克馬洪線以南那有爭議的9萬公里土地,不如獨立成另一個國家,開放中印兩國通商移民,由中印各自發揮其經濟外交的影響力,也是很文明的解決之道。

 

 [1]中印邊界問題,指中國與印度的邊界問題,主要包括東段、錫金段、中段和西段。中國與印度兩國邊界全長約2000公里,分西、中、東3段。西段約600公里,中段約450公里,東段約650公里。1962年兩國因邊界爭端爆發了一場邊界戰爭。

[2]2013年5月5日,中、印軍方在周六和周日經過兩天的會談以及密集的外交活動之後,雙方軍隊同時向後撤退,結束了被外界稱為“帳篷對峙”的緊張局勢。

 

 

 

 

 

課前分享-淺談扁政府時期的兩岸關係與陸配政策之轉變:東亞碩二  林東余

 

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執政時期認為在臺大陸配偶是「政治問題」而不是單純「兩岸民間暨社會交流」議題,因此初期對於陸配相關政策採取緊縮方針,甚至欲限縮原本與陸配相關之制度與法令,例如當時行政院陸委會有意將陸配取得身分證之時程由8年延為11年[1]。然迫於社會強烈反彈、政黨協商破裂,尤以「意識形態治國」等評論政府之傷害最為嚴重,因此扁政府於2003年宣布維持陸配結婚後申請定居年限為8年之舊制,並於2004年著手從寬調整大陸配偶制度為「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等四個階段[2]

 

儘管當時官方極力澄清相關政策之修正與「中國」因素無關,但從法令制度修正範圍僅限於「工作」與「生活」層面,以及2004年3月公布之結婚登記、面談與居留資格審查辦法,不難發現扁政府對於陸配政策及制度採取「生活從寬,身分從嚴」之修正方向,因此陸配即使在臺工作與生活層面已獲得些許改善,但若要完成結婚登記,通過面談查察關卡,取得居留資格甚至是身分證,其複雜且冗長之流程與手續對陸配來說是為更加艱難之道路[3]

 

此外,扁政府急於2003年延長陸配取得身分證之年限,又於2004年初拋出調整陸配制度之利多,儘管長期以來政府強調是為加強管制藉由假結婚來臺從事違法行為之陸配[4],但究其原因應是著眼於該年3月總統選舉及年底立法委員選舉之考量。為求不觸及該陣營堅守之國家主權原則與對中國大陸之政治立場,因此僅針對陸配居留規定進行調整,至於關係著陸配基本權益之身分證取得年限議題,則因為事涉居留權與隨之而來之投票權等因素而維持原制。

 

值得注意的是,扁政府當年連任成功後,堅持臺灣獨立主權之立場更加明顯,因觸犯到中國政府針對兩岸政治事務之底線,而於2005年立法通過對臺灣內部帶來相當多負面影響之《反分裂國家法》[5],扁政府對陸配政策及法令之正面作為因而就此停滯。總體來說,扁政府時期近乎偏執地維持與合法化對大陸配偶之種族歧視論述,乃因臺灣過去數十年於國際社群中幾乎不具政治體之地位,又全球化脈絡下「臺商出走大陸」之情形日益嚴重,故特別於執政時期將對於國家主權之焦慮逐漸轉移至對境內大陸配偶之管控,甚至排除之行動上,使得大陸配偶成為被排除之他者[6],更難以藉由合法通婚與相關政策之協助,成為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臺灣新住民」。

 


[1] 2003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有意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並送交立法院審議,草案中有關第17條修正條文系陸委會引進類似永久居留權的「長期居留」之概念,取消現行之「大陸配偶結婚後2年內,來臺半年離境半年」的限制,改爲「結婚後即可以團聚事由來臺,結婚滿2年或懷孕後,即可取得依親居留,4年後再取得長期居留;長期居留5年後,當事人可以依其意願決定是否定居設籍,取得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但依據該修正案計算,大陸配偶如欲取得臺灣籍身分,必須自結婚日起11年後始可具有資格。由於該修正條文內容較於原制對於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更加困難,因此造成社會與當時在野黨反彈,而未於立法院通過審議。請參閱鄭安國,〈請綠營端出牛肉勿抹黑〉,《中央日報》,200438日,第9版。

[2] 中華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牽手臺灣-大陸配偶在臺生活資訊手冊》,頁16

[3] 賴芳玉,〈兩岸關係條例修正: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路迢迢〉,《司法改革雜誌》,2004年,第52期,頁71-72

[4] 錢林慧君,洪昭男,楊美鈴,《跨國婚姻事務之管理與檢討專案調查研究報告》,臺北:中華民國監察院,2012年,頁21-23

[5] 林文程,〈從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看北京對臺政策之發展〉,《兩岸關係與中國研究通訊》,2005年,第1期,頁22-25

[6] 趙彥寧,〈社福資源分配的戶籍邏輯與國境管理的限制:由大陸配偶的入出境管控機制談起〉,《臺灣社會研究季刊》,2005年,第59期,頁43-90

 

 

 

 

資料整理-初探臺灣赴澳洲打工度假

 

海華碩 羅文嘉

 

 

澳大利亞位於南半球,面積廣達 769萬平方公里,為世界第 6大國,地大物博,擁有許多世界級天然景觀,人文薈萃,每年

吸引數百萬人觀光商旅。[1]我國與澳大利亞自20047月簽署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以來,每年赴澳洲打工度假的人數均呈倍數成長。過去數年間,已有超過 5萬名臺灣青年赴澳洲打工度假。

 

[2]申請澳洲打工度假須先確認所持中華民國護照有超過1年以上的效期,然後向澳洲移民暨公民部網站(http://www.immi.gov.au)

申請簽證,俟確認獲得澳洲政府核發的打工度假(subclass 417簽證後,請將重要文件例如護照個人資料頁、澳洲簽證、信用卡、提款卡等各影印一份,妥為收存,倘在澳期間不慎遺失或遭竊,可依據這些基本資料,向我駐澳洲代表處或辦事處、澳

洲移民分處及發卡銀行申請補發。[3]交通方面,抵澳洲之後,可持我國駕照、併同國際駕照或經認可的駕照翻譯本,無須換考本地駕照,即可合法駕車。很多赴澳洲的背包客甫抵澳洲,即購車上路。

 

動物常出沒澳洲的公路上,特別是日出及黃昏時刻,常有各種動物(袋鼠、鴯鶓、或無柵欄圍牧家畜如牛、羊)出沒,影響交通安全甚鉅,駕車要格外小心。若動物擋在路上或突然從路旁躍出,不要劇烈轉向閃避,否則極可能翻車。

 [4]部分職場工作十分耗費體力。在都會地區的工作場所,例如在餐館清洗鍋碗、或在旅館擔任打掃清潔工,危險性尚低;但若到鄉間地區工作場所,例如礦場、屠宰場、果園採收、水產養殖、蔬菜種植包裝、食品加工廠、屠宰場、鋼鐵鑄造廠等地方,其危險性相對升高。如果需要操作機械器具,就更必須特別注意工作場所的安全。

 駐外機構-我國政府在澳洲設有四個駐外機構,分別在首都坎培拉的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雪梨辦事處、駐墨爾本辦事處

及駐布里斯本辦事處。這4個駐澳機構除可提供您一般的領事服務,例如護照換發、文件證明外,當您在澳洲發生急難時,

例如車禍、遭逮捕拘禁、天然災害,也樂願提供急難救助。

 


[1]轉引自【澳客行】〈澳洲打工渡假之半夜睡不著碎念現實面〉。Apr 29 Sun 2012。網址:http://aicandy.pixnet.net/blog/post/29828742-%E3%80%90%E6%BE%B3%E5%AE%A2%E8%A1%8C%E3%80%91%E6%BE%B3%E6%B4%B2%E6%89%93%E5%B7%A5%E6%B8%A1%E5%81%87%E4%B9%8B%E5%8D%8A%E5%A4%9C%E7%9D%A1%E4%B8%8D%E8%91%97%E7%A2%8E%E5%BF%B5%E7%8F%BE

[2]徐惠珍(2009)。《澳洲打工度假者人格特質,旅遊動機與旅遊滿意度之研究》。國立體育大學。

[3]陳銘凱《澳洲打工度假聖經》。出版社:太雅生活館。20101029日。

[4]蘋果日報副刊。20131027日。〈澳洲打工淘金 醒醒吧〉。瑋凱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upplement/20131027/35393382/

 

 

篇章閱讀心得報告:

應用華語研究所 海華組  碩一   劉漢文

 

從移民觀點看臺灣認同

 

    1624年荷蘭人在臺灣南部建立起第一個殖民政權起,臺灣在將近四百年的歲月中,一直就處於被忽視、被利用、被犧牲的地位。當一批又一批來自中國的老百姓登上這片土地,開始他們遠離家鄉,追尋新生活的第一天,他們就注定成為來自中國的移民,也注定成為臺灣人。中國,隨著世代的交替,只成為一種遙遠的原鄉記憶。數百年來,新的族群不斷地來到這個島嶼,不斷地為這片土地注入新的人員及活力,也同時不斷地將這片土地的文化更新而使之更加豐富、多元、燦爛。如今,不論來自何方,不論百年前的祖籍在何處,這個島嶼上的每一個成員都已是臺灣人,而共同擁有一個相同的生活環境、土地認同和國籍身分。對這片土地來說,每一個人都是移民,每一個人也都是臺灣人,即使擁有不同的原鄉記憶,但立足在這片土地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型塑一種屬於臺灣人共同的土地認知與記憶,將這樣的記憶轉化為一種只屬於臺灣的文化型態,讓臺灣之所以為臺灣,也讓臺灣文化之所不同於任何其他國家的文化。這,是生活在臺灣的每一個人應該做的,也是每一個生為臺灣人的人應該努力的。族群意是可以是一種連繫感情的工具,卻不應該成為操弄政治及社會風氣的工具。從移民的角度觀察,才能看見彼此身分的相同。從移民的觀點出發,才能學會對不同族群的尊重。而對彼此身分的認同及尊重,便是建立臺灣精神及價值觀的開始,也是對這片土地認同的開始。臺灣,就只是臺灣,不是任何國家的一部分,而我們都是臺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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